董狐之笔的成语故事

拼音dǒng hú zhī bǐ
基本解释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,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,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。
出处《左传 宣公二年》载:赵穿杀晋灵公,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,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,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。为赵盾所杀。后孔子称赞说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
董狐之笔的典故
晋灵公继位后,十分荒淫而骄横,他常站在楼上,用弹弓射路上的行人,让身边的美人取乐。有一次厨师煮熊掌不合口味,晋灵公便把厨师杀了,并命人分尸八块,用竹篓装了抛尸荒野。相国赵盾(赵国君王的先人)对这些肆无法纪的行为非常愤慨,屡次向晋灵公苦苦进谏。晋灵公不但不听,还怀恨在心,要秘密除掉赵盾。赵盾闻讯,逃亡避难。赵盾的侄儿赵穿早已看清了晋灵公的腐败本质,趁他酒醉时将他杀死。之后,赵穿立晋成公为国君,赵盾复任相国。由于赵盾精明强干,得到朝野的普遍赞誉。史官董狐却持有不同意见,他毫不隐瞒地在史简中写道:“赵盾杀其君。”赵盾见后极为震惊,去找董狐解释自己并无杀君之罪。董狐坚持说:“你身居相位,国君被杀时虽然离开了都城,但并未走出国境;国君被杀后,你也没有办凶手,杀君罪名国相不负,当属何人?”后来,孔子听到了这件事,他评论道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应受到称赞;赵盾也是“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恶,”实属冤枉。从此,后人便把“董狐之笔”作为史家秉公直书的典范加以颂扬。
董狐,春秋晋国太史,亦称史狐。周大史辛有的后裔,因董督典籍,故姓董氏。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,即其故里。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,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。
《左传》宣公二年记载,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,残害臣民,举国上下为之不安。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,多次苦心劝谏,灵公非但不改,反而肆意残害。他先派人刺杀,未遂,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,未果。赵盾被逼无奈,只好出逃。当逃到晋国边境时,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,干是返回晋都,继续执政。
董狐以“赵盾弑其君”记载此事,并宣示于朝臣,以示笔伐。赵盾辩解,说是赵穿所杀,不是他的罪。董狐申明理由说:“子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?”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,在逃亡未过国境时,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,回到朝中,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,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,因此“弑君”之名应由他承当,这是按写史之“书法”决定的。
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,他们既典史策,又充秘书,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。传宣王命,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,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,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。当时记事的“书法”依礼制定,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,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,失了君臣大义,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。对此,孔子大加赞扬,称董狐为“书法不隐”的“古之良史”,后世据以称之为“良狐”,以表褒美之意。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,权臣掌握国命,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,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,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,坚持这一原则,并非都能受到赞扬,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。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“弑君”之罪,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。董狐之直笔,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,因此,孔子赞扬他,后人褒美他,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。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,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董狐之笔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径情直遂 | 《歇冠子 著希》:“夫义,节欲而治,礼,反情而辨者也。故君子径情而行也。” |
| 饱食终日,无所事事 | 吕振羽《简明中国通史》第九章:“饱食终日,无所事事的地主阶级,品质却是最恶劣的。” |
| 用智铺谋 | 明·无名氏《暗度陈仓》第二折:“韩元帅率领军卒,驱将校用智铺谋。” |
| 旦夕之间 | 汉·无名氏《焦仲卿妻》:“蒲苇一时纫,便作旦夕间。” |
| 快马加鞭 | 明 徐姬《杀狗记 看书苦谏》:“何不快马加鞭,迳赶至苍山,救取伯伯。” |
| 回光反照 | 元 杨暹《刘行首》第三折:“阳台雾锁,楚岫云遮,弃死归生,回光返照。” |
| 鼻青脸肿 | 清 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第44回:“这恶贼原想着是个暗算,趁着军官作下揖去,不能防备,这一脚定然鼻青脸肿。” |
| 毁于一旦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窦融传》:“百年累之,一朝毁之。” |
| 飞檐走壁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6回:“这个人本来是一个飞檐走壁的贼。” |
| 经纬天地 | 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八年》:“慈和徧服曰顺,择善而从曰比,经纬天地曰文。” |